第172章 勋官十二转
鄯州城,也叫湟水城,因地处湟水中游而得名。
这里的临洮军是整个陇右最精锐的部队,领兵一万五千人,战马八千匹。
只有八千匹马,却有八千骑兵,那麽弊端一眼可见。
他们没有备用战马,没有换乘因此不能远程奔袭,只能在有限的区域内,有限的时间内,展开攻袭之战。
可以说,临洮军将这八千匹战马用到了极致,他们的活动范围只限于鄯州地区。
八月初七,李瑁在安思顺的引路下,前往临洮军的驻地之一,洪水镇。
这里地处鄯州城南,一片沃野,被一眼望不到头的良田包围其中。
这些田亩种的都是粟米,专供洪水大营,人和马的口粮都是这个。
李瑁远远的,就能看到数百匹战马正在外面的旷野游牧,这些战马一个个健硕无匹,比他在长安看到的那些品种优良的马儿看上去还要壮实一些。
「战马的口粮,日常损耗巨大,」一旁策骑的安思顺解释道:
「每天至少需三个时辰游牧,不然肥过重,不利奔袭,我们陇右的马儿,
一天吃八顿,都是精细料,处置使带来的飞龙禁军,因不会参战,所以在喂养方面,会适当减少细料供应,您多包涵。」
程元振顿时皱眉:
「你还知道我们是禁军啊?」
我还知道你没鸟呢,安思顺赶忙转头陪笑道:
「粮草吃紧,大战在即,将军多多包涵。」
李瑁带来的飞龙军,配备战马七百匹,再加上他的随从坐骑,接近八百匹,
非常豪的一支骑兵队伍了,所以他们一来,就给陇右的战略物资增加了负担。
但你毕竟没有防卫任务,吃的差点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军中不是不讲人情世故,但人情世故在这里,有时候会坏了大事。
飞龙军在长安的时候,日常供应都是来自朝廷,吃得好喝得好,没受过如今这样的待遇,所以程元振有些不满。
没鸟的宦官思考问题总是有所残缺。
李瑁淡淡道:
「你不是一直在说,飞龙军是精锐吗?今日刚好要去洪水大营,与临洮军比试一下夺彩,愿否?」
夺彩,是骑兵日常训练的一种方式,要策马绕过各种障碍物,类似于后世的马术大赛,提前抵达终点的,要抢彩箭,然后骑射目标。
骑兵最看重的,就是骑术和射术,这个项目练的就是这两项技能。
「儿郎们一路奔波,身体疲累,今日肯定不行,改日一定较技,」程元振推脱道。
他这话基本等同于拒绝,因为「改日」这俩字在华夏,等于无期。
如果有人跟你说「我改日请你吃饭啊,」你千万别当回事。
程元振现在开口闭口就是我的飞龙禁军,是因为他也察觉到,李瑁正在一步步架空他。
因为李瑁的幕僚,现在都分散在各队当中,一路上都在无形之中指挥着队伍行军,鸠占鹊巢太过明显,但他又不敢抱怨,毕竟高力士有交代,出门在外不准给李瑁找麻烦。
李瑁笑了笑,没有再说什麽,马鞭一扬,加快速度,带头进入大营。
满布的营房只能看到零零散散正在浣洗衣物的军土,大部分人正在西北方向的校场训练。
安思顺主动邀请李瑁来此,是想套近乎,增加与李瑁的接触时间,在他看来,人家毕竟是圣人的亲儿子,巴结巴结应该没坏处。
他绝没有一点在飞龙军面前耀武扬威的意思,但是程元振以为如此。
「嘴~~~你们来真的?」
李抵达校场之后,安思顺身后副官手中的角旗一挥,立即便有各将官数十人离队,前来拜见李瑁。
在他们身后的校场内,分成十几个小圈子的大唐健儿,手持各类兵器,正在与一些吐蕃俘虏近身厮杀。
真刀真枪的干。
所
一整个校场充斥着漫天的杀气和浓重的血腥味,这种味道让人的肾上腺素蠢蠢欲动。
「禀处置使,这些吐蕃人皆是战俘,并非平民,他们常习技战,非常强悍,
」马军都虞候安贞为李瑁解释道:
「我们每日都会挑选二十名精壮战俘,与我军强兵对垒,以此洞悉敌军的日常训练方法,方便今后战场相遇,儿郎们能寻到他们的短处。」
这个人是安思顺的堂弟,眼下在临逃军官职不低,但面色肃然,一脸杀气,
不像安思顺那样和颜悦色。
但是李瑁明显看得出,那些将领都非常惧怕安思顺,可见人家的笑脸只是迎上,对下应该是另一副面孔。
李瑁点了点头:
「素闻吐番弓矢弱而甲坚,人皆用剑,不战,亦负剑而行,你们似乎该多练练破甲之术。」
你还挺懂?安贞一愣,拱手道:
「昨日便是演练破甲,处置使若想考较儿郎,卑职这便去安排。」
「去吧,」李瑁点了点头:
「来一趟不容易,自然是要见识一下我陇右儿郎的威风,告诉他们,矫健雄武之壮士,本王有赏。」
「喏!」安贞抱拳退下。
安思顺则是一脸疑惑,你们携带的辐重没有多少财货啊,你拿什麽赏赐?不会拿陇右的库房去赏吧?
~~~你猜对了,我是采访处置使,陇右道最高行政长官,你们的库,我说开就能开。
李瑁对于吐番的情况,还是非常了解的,是从各类典籍上看到的,他的藏书极丰,几乎可以说,等于是武惠妃的家当。
母亲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武惠妃是将他当成太子培养的。
何况李瑁还有后世的历史知识,所以对吐蕃的情况,知之甚详。
校场内有一主看台,地方不大,李瑁他们眼下便手扶着粗壮的栏杆,注视着下方的肉搏斯杀。
别以为吐蕃是番邦,人家的工艺技术就不行,要知道,历史上可是称人家吐蕃王朝。
他们的兵器种类非常丰富,有板斧丶宝剑丶轮盘丶投石索丶铁锤丶镰刀丶横棒丶矛翼丶短丶飞镖丶犁铧丶弓丶水波刃丶铁钩等。
但主战装备,主要为弓丶刀丶丶稍丶甲丶胄,其中的稍,就是枪矛一类的,细而长。
其中刀剑为全员配备,刀的形制与横刀非常相似,也就是刀尖处,横刀是斜直,吐蕃战刀有弧度。
叫法也很绕口,分为五大类:尚玛丶索波丶呼拍丶古司丶甲热。
「这怎麽还有具装甲骑?」
程元振目瞪口呆的望着下方全副武装的吐蕃俘虏,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他不是没有离开过长安,也出去过,但基本都是在办宫里的事情,没去过军手饮血是奴隶社会不错,但人家也具备封建社会的一些特徵。
具装甲骑,就是人马皆甲了。
安思顺在一旁解释道:
「吐蕃人马俱披锁子甲,其制甚精,周体皆遍,唯开两眼,非劲弓利刃之所能伤。」
「咱们有多少具装甲骑?」程元振膛目结舌道。
安思顺道:「八百人。」
「他们呢?」程元振又问。
安思顺笑道:「四五千之众。」
「这......怎麽可能?」程元振不能置信道:
「陇右的军费在藩镇之中亦属前列,你们怎麽就没有增配甲骑呢?』
这麽低级的问题,安思顺实在是懒得回答,我们把军费贪了,所以没钱配装,行了吧?
心里这麽牢骚,但是嘴上肯定不能这麽说:
「因为用不着,陇右骑兵的任务,是策应各部,首重机动,并非为冲阵而设,再者说,吐蕃的具装甲骑,也不是全都在陇右防线,西域丶河西丶剑南丶南诏等等都有布置,但因其威胁太大,所以平日里要习练击破之术。」
「你早说啊,是不是故意吓唬本将?」程元振顿时放心不少。
别看他是个宦官,但是将国家荣誉看的很重,这是所有大唐人的共同特徵,
为自己的国家感到骄傲自豪。
毕竟当下的时代,确实没有发现比大唐更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
事实上,在巴西平原没有发现之前,江淮地区和太湖地区,一直都是全球最大的产粮地,说句不夸张的,华夏这片土地,事实上就是整个地球最好的一块地方。
老祖宗严选,地球村最大的风水宝地,要啥有啥,啥都不缺,
不要说什麽咱们没有峡湾地形,峡湾有个屁用。
校场上,一名陇西儿郎操纵着座下战马,与一名吐蕃俘虏的具装甲骑,游弋冲杀。
两个兵种的优势弱点,一眼可见。
轻骑机动性强,伺机而动,重骑几乎在原地步,不敢随意冲锋,因为战马负重过高,冲锋一次,得缓半天,会给对手可乘之机。
军营里有规定,被选中厮杀的俘虏如果获胜,可以不死,会被卖成奴婢,去内地服苦役。
好死不如赖活,谁也想活嘛。
「儿郎们为何悍不畏死?如果是战场,自无可说,但这是操练,没必要这麽认真吧?」郭子云小声提出了自己的疑惑。
这个问题,郭子仪肯定是问不出来的,边疆带兵的和内地带兵的,区别很大。
而安思顺则是不会回答,你问些无关轻重的,我也就说了,这个问题,我不便说。
为啥呢?藩镇的军土,上面都在刻意培养他们的狠性,这里上级与下级之间的界线并不分明,军士们性格大多豪迈粗放,脑子里弯弯绕绕的想法不多。
所以,藩镇特别容易抗上,朝廷才会盯的那麽严,想方设法去制衡。
这里不单单军士狠,将领也狠,都是能玩命的,所以藩镇节度,没有一个出自李武韦杨四大家,因为他们混的太好,所以惜命,而皇帝也不会任命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