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0章 不好意思,没空!(4.5K)
一番嬉闹,继续手牵手闲逛。
将整个商场都逛了一圈后,时间差不多了,二人准备找地方吃饭。
最后在商场三楼一家闽菜馆子前停下。
「这家应该是新开的吧?」李北星疑惑问。
陈景乐两手一摊:「别看我,我很久没来过东信了。」
这话惹来李北星白眼,她掏出手机:「我先看看网上评价……唔,整体好评挺多的,试试吧,应该不至于翻车。」
「行!」
陈景乐没意见。
闽菜虽然同为八大菜系之一,但存在感不怎麽高,比较知名的菜式,似乎就一道佛跳墙,再就是偏小吃快餐的海蛎煎丶沙茶面。
至于其他,像什麽八宝红鲟饭丶荔枝肉丶姜母鸭,知名度就要差很多。
陈景乐只吃过一次闽菜。
在省城工作那会儿,跟朋友去吃的,还是家米其林,但从结果来看,一般。
可能是那家不够正宗吧。
真正开始研究做菜后,他对闽菜才有一定的了解,但也只是了解,并没有深入学习。
闽菜以口味清鲜丶和醇丶荤香丶多汤为主,擅红糟丶糖醋调味,乃是闽都菜丶闽南菜丶闽西菜三路不同风味组合而成,各具地方特色。
像闽都菜,淡爽清鲜,讲究的是以汤提鲜;闽南菜讲究佐料调味,重鲜香;闽西菜侧重咸辣,以山珍为主。
一方水土孕育一方美食文化。
别看外面的餐厅都是打着闽菜口号,得看老板跟厨师是哪里人,不同流派师承,做出来的味道是有区别的。
像眼前这家闽菜馆子,叫「闽南人家」,说明走的是闽南菜风格。
闽南菜涵盖泉厦漳等地菜肴,由于地理位置关系,那边的饮食习惯,更多是呈现出中西结合风格,兼包并蓄。
不见得能吃得惯。
但李老师说想吃,那就试试吧。
进去找位置坐下,先看菜单。
「有佛跳墙诶。」陈景乐惊讶。
价格也不算贵,28块一份,食材上肯定不可能向聚春园这种看齐,但不能说不是佛跳墙。算基础版吧,适合大众。
不过陈景乐没点。
原因是问过后,发现是传统做法,有黄酒,浓度还不低,怕吃了不能开车。
可惜,只能说下次一定。
不过沙茶牛肉丶姜母鸭丶炸醋肉丶海蛎煎这些倒是可以吃。
可能是口味原因,四道菜最后只有两道是符合他俩口味,另外两道感觉味道有点微妙,不知道是厨师水平还是菜味道本来就这样。
毕竟陈景乐也没咋吃过闽菜。
问李北星,结果她也没怎麽吃过。
好吧。
考虑到各地区人民饮食口味不一,吃不惯其他地区的菜式,很正常。
就好像有的地方酱排骨,需要放好多好多糖,最后又甜又黏,而老广人民更多是用排骨煲汤。
幸好价格不贵,就当尝个新鲜了,偶尔换换口味还是不错的。
匆匆吃完,送李老师回学校,陈景乐又急忙赶回家。
他是吃完了,但家里老妈跟陈绮云还没吃的,好在时间上来得及,单纯炒菜的话耽误不了多少时间。
……
与此同时。
另一边的林丽云回到家,把孩子交给保姆大姐,刚准备去接两个大的孩子。
突然收到一条消息:「我跟舒敏明天回来,你过两天有没有空,要不要出来跟我们一起吃个饭?」
是高中同学兼好友冯晶晶发来的。
林丽云惊讶:「你俩都回来了?是休假麽?」
「没有,辞职了。傻叉公司降薪逼人主动离职,受不了乾脆直接走人。恰好舒敏也失业了,就一起回来。」冯晶晶回复。
林丽云说:「吃饭可以,除了你俩,还有其他人不?」
冯晶晶回覆:「我,舒敏,峰哥,阿坤,明仔,如果加上你就六个。」
得,全都是她们高中圈子的人。
除了冯晶晶跟廖舒敏外,其他人都是大学毕业后,回到江北发展,都是属于家境比较好,不愁吃喝那种。
不是做点小生意,就是父母帮忙安排了工作,或者考上了编制。
总之都是家里给铺好路的。
林丽云想了想:「只是吃饭的话可以,打麻将别打太晚也可以。」
冯晶晶说:「行,那就加上你。吃完饭不一定打麻将,可能会找个清吧坐会儿,你如果不方便可以先走。」
「嗯,孩子还小,我不好出来外面太久。」
林丽云突然想到什麽,话题一转:「对了,问你个事。」
「嗯?」
「你知道陈景乐现在什麽情况吗?或者有谁知道吗?」林丽云心里还是有点好奇。
冯晶晶看到这问题,觉得很奇怪:「陈景乐?怎麽突然提起他?他跟我们都玩不到一起的。我记得他跟梁城王宪老郑他们几个男生玩得比较来,顶多加上桃子跟鲤鱼两个女生。」
林丽云反问:「你跟他不也挺熟嘛?你俩还是一个大学呢。」
冯晶晶发个翻白眼表情:「我是他高中班长,跟班上同学熟点很正常,大学是同一个学校,但又不是同专业班级,两个校区,平时根本没机会见面。话说自从毕业后,我也好多年没见过他了。你还没说为什麽突然提起他呢。」
林丽云就说:「我今天出去散步遇到他了。」
「然后呢?」冯晶晶好奇。
林丽云想了想,说:「他现在挺帅的。」
「哈?」冯晶晶发来一个哈士奇震惊表情包。
很难相信这种话,居然是从林丽云嘴里说出来。
记得以前她们女生私下聊班上男生的时候,林丽云还嫌人家陈景乐黑黑瘦瘦,长得土来着。
林丽云回覆:「不开玩笑,真的很帅,比很多明星都帅,比以前读书时候高了很多,白白净净,也很会穿衣打扮。我一开始都没认出来,还是他主动跟我打招呼的。」
「你确定?!」
冯晶晶难以想像陈景乐跟「很帅」俩字能联系到一起。
虽说她上一次见到陈景乐,还是在自己班毕业典礼上,陈景乐跟另外几个同学,作为亲友,过来送花,那已经是三四五六七……
呃,七年前的事了。
当时的陈景乐,长相已经比高中时候成熟不少,皮肤没那麽黑,但要说多帅,那就扯谈了。
顶多比路人强点。
至于毕业后,大家各奔东西,就没怎麽联系过。
之前有高中同学在鹏城聚过一次,但那次没看到他。
只知道他还活着。
听林丽云说他现在变得很帅,冯晶晶第一反应是荒谬。
难道说毕业这麽多年,陈景乐真的变帅了?
呃,也不是没有可能,毕竟都已经七年,要是愿意花时间健身美白护肤化妆,脱胎换骨不好说,变化肯定有。
顿时开玩笑问:「怎麽?你心动了?」
林丽云翻白眼,回了一句:「人家女朋友比我漂亮多了。」
「啊?!」
网络那头,冯晶晶再度惊愕:「他有对象了?比你还漂亮?!」
林丽云都三胎了,陈景乐有对象很正常。他长得又不丑,稍微改改穿搭风格,还是拿得出手的。
除了穷点。
倒不是说冯晶晶鄙视穷人,客观描述而已。
读书时候谁家里穷谁家里有钱,其实大家心里都一清二楚,只是表面上不说。
像他们这些,都跟陈景乐一类的学生玩不到一块去,更别说班上家庭条件最好那几个。
当然也有个例,只是不多。
问题是,林丽云说陈景乐找的女朋友比她都漂亮,冯晶晶就不是很相信了。
真的假的?别是开玩笑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