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室。
屏幕上显示出该嫌疑人的详细资料,男性,甘城人,二十八岁,无业。
看到甘城,大家视线转移,放在了谭英耀身上,对方是甘城市局的刑侦支队长。
「甘城?」谭英耀觉得颇为合理,「从甘城到水山用不了多长时间,看来组织在盗矿分工上使用的是就近原则,谁的老家距离矿区近,优先参与,
毕竟熟悉地形,抓还是不抓?」
他提出专案组现在所面临的问题,抓还是不抓的。
人已经找到了,如果抓的话非常简单,警方可立即行动,鉴于柏拉图组织的核心成员过于凶悍,无法保证一定能抓到活的。
如果不抓,那就暗中监视,通过这个人找到隐藏在靖城的更多组织成员陈益询问大家意见,所有队长表示不抓是最佳选择,组织成员众多,仅仅抓一个人影响不了大局,就算抓到了活口,估计也审不出来结果。
实时关注此人动向,如果近期内组织有聚会,那就再好不过了,专案组可联合特警一举将其包围。
能逮捕的逮捕,不能逮捕的就地击毙。
邪教组织,没什麽可怜悯的。
既然大家都这麽说,陈益认可暂时不抓,挑几个好手二十四小时监视,
并对该小区以及周边小区的所有住户核实身份。
「陈巡,这个小区是回迁房。」此时柴子义开口,「里面的外来租户极多鱼龙混杂,还隐藏着不少违法犯罪行为,往年分局和派出所都打击过,涉黄居多。」
陈益:「也就是说没有租房合同。」
柴子义:「对,只要能赚钱,房主并不在乎合同和押金,只要给钱就能进去住,所以排查的方式需要变一变。」
陈益没问怎麽变,表示让柴子义全权处理,目标只有一个:小区及周边小区里的每一个住户,无论房主还是租客,都要具体到人进行身份核实。
柴子义:「明白,陈巡放心,三天之内核实完毕。」
陈益:「小心点,让你的人打起十二分警惕,这夥人的危险程度你是清楚的,如果出现意外状况,自身安全和群众安全放在第一位,该动手的时候不必犹豫。」
柴子义点头:「是。」
散会前,陈益让何时新倒查该嫌疑人,对方出门只要打车或者坐公交车,那麽自的地很关键,现如今公交车监控记录的保存时间最短三天最长可达三个月,如果能找到该嫌疑人经常去的地方,或许会成为决定性线索。
再者,若存在和该嫌疑人结伴的,可直接视为同夥。
众人离开。
会议室只剩下了陈益和耿建清,前者将地图放大起身来到屏幕前,中心位置是嫌疑人所在的小区。
闹市区。
就在市中心。
如果柏拉图组织在此地大规模聚集,到时候怎麽处理也是个问题。
「不太可能一个人住一个小区吧?耿叔你觉得呢?」陈益回头看向耿建清。
耿建清道:「既然选择管理混乱的回迁房·.-小区里应该还有其他组织成员,但不会太多,人多扎眼,可能会分散在周边小区。」
陈益微微点头:「那到时候只能化整为零同时行动,在同一时间点对所有人展开抓捕,这样是最安全的。」
柏拉图组织有一个很大的优势,那就是组织成员身份完全合法没有任何辨识度,这让他们只要有钱便可以住到任何想住的地方。
不会有人怀疑,更不会有警察进行盘问。
在周围人眼中,他们只是芸芸众生的一个普通人而已,没人关注。
两天过去。
柴子义的车驶入市局,下车后他快步来到二楼会议室向陈益汇报情况,
对小区的深入调查有了结果,住在里面的嫌疑人果然不仅仅只有一个,
现在发现了第二个。
第二个人是陈学渊供出来的,早就锁定了身份,算是组织里的老人了。
暂时未掌握身份信息的恐怕更多。
已经增加人手监视,当前没有发现可疑行为,偶尔外出就是购买生活用品和菸酒,大部分时间选择叫外卖。
柴子义提出,未来可以利用嫌疑人经常叫外卖这件事进行抓捕,这是让嫌疑人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开门的最好办法。
若假装成其他人员比如物业丶邻居等,可信度并不高,该小区物业的服务水平堪称全靖城垫底,除了收取物业费,平时业主们根本见不着他们的面,还间接影响了房价。
陈益赞同。
装成外卖员的确是个好办法,在外卖彼此经手的时候,训练有素的刑警可在瞬间让嫌疑人失去反抗能力,大大增加了抓到活口的机率。
「陈巡,咱们这次动静还是不小的,以部加彭的警惕,应该已经察觉到了吧?若一直不出门,恐怕我们没可能锁定他的位置。」柴子义道。
一个城币太大了,铁了心要藏,很难找。
陈益:「他无法彻底与世隔绝,总有露头的时候,有点耐心。
我们现在还可以打信息差,部加彭不知道我们已经锁定了几名成员,如果他冒险组织内部聚会,将会是我们最大的机会。
所以,一定要盯死了,尽量别暴露。」
柴子义:「好,我知道。」
另一边,新摸排出来的嫌疑人资料送到了何时新这里,他在复原嫌疑人以前的行踪轨迹,此刻已经查到专案组指挥部还没来靖城的时候。
开始有收获了。
监控拍的很清楚,有四名男子结伴离开小区上了公交车,靖城刑侦支队的警员专门跑了一趟公交车公司,拷贝了当时车内的监控录像。
监控录像保存的时间是半个月,再往前就没有了,需要依靠道路监控。
城市主要道路监控的保存时间比较长,至少一个月,若是事故多发地,
可能会达到三个月甚至更长。
「四个人?」
何时新看了一眼手中的资料。
柴子义送过来的嫌疑人都在其中,只不过多出了两个。
多出来这两个人,应该是专案组未曾掌握的组织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