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4章 风向又变了(2 / 2)

大明不革命 王子虚 5526 字 1天前

直接改自由邦为自治领甚至省份本来就是开口价,肯定是要在会议上与贵族们讨价还价之后再互相让步的。

现在官僚代表或明或暗的点出来的方向,符合他们最初的想法。

是昨天上午的大优势,让他们很多人的情绪过度高亢,产生了可以「完胜」的幻想。

当时真的以为可以直接把自由邦改成省份了。

现在越来越多的民间代表意识到「完胜」已经基本不可能了,他们的思维方式和基本方案也理所当然的恢复了最初的方案。

现在有比较清醒的代表,就开始抓住官僚代表的话茬,把增加协议事项的事情咬住确定下来。

官僚代表们本来就准备这麽干,所以只是稍微招架推诿了一下,就基本应下了这样的承诺,明确表示支持这样做。

只不过具体哪些事情可以成为协议事项,还要皇子们来决定。

朱靖坤看现场议论的差不多了,就宣布自由讨论阶段结束,今天上午的会议也暂时结束了。

礼仪大臣要求所有的代表起身,恭送皇子们离开会场。

朱靖坤带着皇子们离开之后,现场的会议名义上是散会了,但是很多代表没有马上离开。

无一错一首一发一内一容一在一一看!

贵族丶官吏丶民间这三方的很多普通代表,在会议进行的过程中没有时间仔细思考,对目前的局势看的不是特别的清晰。

会议上的三方似乎进入了比较混乱的状态,但皇子们却宣布自由讨论阶段结束了。

他们本能的询问自己身边的人,求助自己熟悉的比较有威望的人,断断续续的持续讨论许久,才慢慢弄明白了当前的情况。

最为精明的那些代表,觉得除非皇子们有特殊的计划,接下来的自由邦改革应该已经确定了。

后续需要讨论的,只是一些细节上的问题了,确实该总结了。

这种妥协的结果,是各方都不是非常满意,但也是在大明的力量压制下,各方都能够接受的结果。

以后自由邦的官僚,不再只属于自由邦,应该会变成王国和自由邦双重管辖。

因为让王国朝廷安排人员,负责监督自由邦官吏的方案,现在已经基本上是确定的方向了。

现场的官僚,以及现场的民间代表,都有可能在这个过程中成为王国官僚。

现在这种形式的讨论会议,都有可能成为某种先例。

以后民间舆论对自由邦有什麽诉求,都可能会出面呼吁王国朝廷主持类似的会议。

这个会议有可能会变成自由邦的联合议会。

不能算是王国议会,因为这个会议上没有自治领和省份的代表,会议上也只讨论自由邦事务。

那现场的这些代表们,以后还有机会参加这样的会议,一起讨论和争执改革的方案。

因为这种理所当然的可能性,大部分人现在都没有表现出明显的不满,

不过也有少数性格比较激烈和极端的,就现场用自己的态度和言语来表达对其他人的不满了。

但会议本身已经结束了,有人大吵大闹也算是正常,也不影响会议本身了。

三方的代表去王宫的食堂吃了午饭然后稍作休息。

下午两点会议继续进行,朱靖坤宣布会议进入总结陈词阶段,让贵族代表丶民间代表丶官吏代表依次发言。

贵族代表和民间代表的发言,与会议开始时候的陈述是一脉相承的,只不过内容的重点发生了变化。

会议开始时候的陈述,是以说明问题和摆论据为主题的,现在变成了以解决方案为主题。

不管他们心中对未来的猜测如何,现在表面上都还坚持最初的诉求和理由。

贵族代表们仍然坚持自由邦地位不可动摇,民间代表则是要求必须裁撤自由邦,另外设立省份或者自治领。

贵族代表和民间代表仍然针锋相对,最后臣子的官吏代表似乎仍然是要和稀泥。

一边承认现在自由邦确实有很多的问题,民间代表的诉求也是有道理的,一边也认为自由邦的地位不应该变化,那是美洲功勋前辈和圣上订立的基础原则。

所以现在大家应该按照现有的制度,订立新的协议事项来解决问题。

在这样的基础上,三个官吏代表依次站出来,各自拿出了几条颇为具体的建议。

首先就是自由邦最大的问题,现有官方机构缺乏有效监督的问题。

可以在各个自由邦设立巡按御史丶按察使司丶锦衣卫的分支机构,负责监督各自由邦的官僚机构。

御史负责寻找和发现问题,接受百姓的投诉和控告。

按察使实施针对性的调查,宣布各类公职人员的失职行为,将证据和当事人移交王国法院审判。

王国法院,也就是提点刑狱司,向各个自由邦派出审判机构,专门负责审判官员丶议员丶法官丶吏员的违法案件。

在这样的基础上,调整自由邦官僚的选拔体系,从根本上避免地方贵族大权独揽。

将王国的统一基础科举制度扩展到自由邦范围内。

自由邦的议员丶官员丶法官丶吏员,都应该通过特定的科举,拿到对应的功名之后,才能担任特定的职务。

与此同时,议员丶官员丶法官丶吏员可以继续晋升,进入王国朝廷相应的机构任职。

然后是司法层面的改革建议。

应该将王国法院列为自由邦最高法院的上诉法院。

自由邦的民间争议案件,在自由邦的两级法院审理结束之后,当事人仍然不服最终判决的,可以继续上诉到王国法院。

王国法院由王国法官自行审理,不受自由邦法官和其他官员的干涉。

最后是立法层面的建议。

有王国设立一个专门的机构,作为自由邦各方共同参与的立法会,根据王国法律订立在自由邦通用的法律。

该机构同时负责协调各个自由邦之间相互冲突的法律。

自由邦自行立法的结果,或者是决定废除特定法律的结果,都必须经过该机构的审核,然后才能在自由邦实施。

以避免自由邦地方贵族和官员对法律的随意修订为自己牟利。

三个官吏代表迅速提了一大堆的提议,要求非常的明确而且非常的敏感。

直接将官僚的选拔和监督权力,以及立法和司法审判权力,都事实上收归王国朝廷所有。

官吏代表自己建议加强对官吏的监督和管理,这似乎是不符合他们的利益的。

其实只是看上去是限制,实际上是给他们的权力松绑。

同时还将自己的地位与王国朝廷绑定,为他们的身份地位提供更高级的背书。

以后想要废除他们的身份,只能王国朝廷来做,自由邦没有权力了。

(本章完)